我十八 以一身郵差色制服招搖撞騙
貌似聰穎
在家是可以頤指氣使的老么出了門就
啥也不是
噢會有人說是數學白痴但
我真正想當的是英文魔人
椰林中走路有風
生性孤僻獨來獨往習慣
被放著自生自滅習慣
原諒別人 懲罰自己
即使Ella Wheeler Wilcox說得很對
我依然會在無數夜晚
流淚 反正哭
本來就是 一個人的事
不一定要become popular
我只是想要friends
(驚訝嗎我怕寂寞)
卻一路 跌跌撞撞 傷了多少人
又比方說這幾天沒見到Yo.
或者我怕Amber忘記我諸如此類etc.
F**k瞧我到底在幹嘛
(其實我是髒話達人)
還有我比你們想的還多情
雖然會被人說 很 噁 心
我偏偏就是把感情當成命
就算眼淚是種消耗品
長篇大論不過是等待的反覆拓印
多瘋啊我
該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mory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