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我poceiba討論區的文章,有部分內容修改自過去未完成的網誌稿,現在放上來也算是做個了結。

一.  性別

  嗯,首先我要重述一下自己今天(12/9)提的問題,因為我覺得自己表達得不是很清楚。在我們所讀的文學作品中,有許多主角人格特質被壓抑的情節,如女主角「被迫」呈現出短髮的外表或被要求理性地行事等等,而「短髮」、「理性」則象徵著傳統男性價值,亦即她們的女性天性無法得到伸展,此種情節安排當是為了顯示女性深陷於父權的壓迫之下,自有其時代意義,但事實上,有許多女性相當不拘小節,也有許多男性溫柔細心,而這並不一定代表她/他們服膺任何性別價值,多數純為個性使然,故在我們界定何謂性別特質時,是否已陷入另一性別框架?始終將男性視為壓迫者又是否恰當?

  我會有這樣的問題,是因為曾經聽過某次演講,當中將當女性聽見自己被以「好帥」等語彙稱讚時感到開心的現象視為服膺男性價值,然而,至少在我生活中認識的,那些喜歡帥氣打扮的女孩們,只是覺得「這樣好看並且輕鬆舒適」;相對地,那些很會做菜或手工藝品的男性,他們更只是在享受一種生活樂趣。套一個「價值」的框架對她/他們而言是「想太多了」。那次演講也讓我感覺,某些強烈的女性主義者也許會認為,女性不但應當反抗男性的壓迫,最後甚至應當超越他們。但我認為所謂的「性別平權」的根本即是相互尊重,任何想要壓制對方的行動便已偏離「平等」的本質。

  我生長的家庭相當傳統,是父親會說「女人都不會開車」,母親會說「女孩子要會做家事」的那種,即便如此,國高中的家政作業沒有一次是我自己做的(笑),而我哥也沒有長成低估女性能力的人,因此在我眼中性別教育的現況並不如想像中悲觀(同志處境除外),目前的世代大抵能夠分辨是非(至少大家知道什麼樣的言論是會被撻伐的),然無可否認,父權的霸權依然存在,否則也不會有所謂的「玻璃天花板效應」(glass ceiling effect),有些刻板認知亦仍根深柢固,或許女性主義者需要時刻繃緊神經高聲疾呼才能讓大眾意識到問題的存在,並捍衛好不容易才爭取到的疆土,但無需每件事都豎起帶刺的防護網放大檢視,畢竟誠如教授所言,某些時候不過情境使然。

  至於天性(nature)與文化(culture)之間的界線,我認為是很難界定的,畢竟我也曾幻想自己是穿著白蓬裙禮服的公主(笑),這樣的幻想其實與刻板印象有深遠的關係,童話裡哪個公主不是這樣的呢?可那也僅止於外表,如果附加「與那身衣裝相稱的舉止」,例如必須小口優雅地飲食(這亦是刻板印象),那麼我是做不到的,但因為平常大大咧咧的個性而不敢在打扮上走可愛路線算不算是本性被壓抑之於我仍是個值得玩味的問題。簡言之,我對性別議題的看法是較為折衷的。回到最初的問題,其實我很想知道教授的想法。

二.  文學、感性與理性

  做為一曾欲以文學為職志的學生,我選這門課有很大的原因是出於對文學的熱愛,可有太多的人說,文學是會餓死的行業,文學是無用的,而我竟不知如何反駁──「代替嘴說話」這樣的功能太私人,聽來也像我給人的印象一般,不切實際。我不切實際嗎?或許吧,如果理性等於實際等於金錢,而我過於嬌生慣養。

  誠如教授在Ape那堂所言,這是個理性掛帥的社會,人心敏感的面向易受嘲諷,或是以奇特的眼光看待,我是個易受外界影響的人,他人的言語常引發我對價值觀的疑問,卻發現得到的回應通常是「我不會去想那種深奧的問題,妳不要想太多」,或者我被認為是奇怪的(而大家表面上會說「很特別」),又甚至是「妳不要那麼多愁善感好不好」,種種語氣彷彿善感是種罪過,只因我關注他人眼中的瑣細。可是我就是會想啊(怒)!即便「與其想那些問題不如多念點書/賺錢」(或者請代換成任何所謂「有實質助益的理性選擇」),或者「神經大條一點比較幸福」似乎已成了普世價值,但表面上沒注意到,就代表我們「真的」沒注意到嗎?沒錯,當心緒被挑動,做事效率就會降低,隨著年齡增長,我終於也試著麻木,試著忘記我總因心有所感而提筆,我想變得理性,以為不說不寫不審視自我便是拯救自己脫離情緒負擔的最佳方式,但卻無法忽視所聞所見,尤其當遇到那些滿懷理想的,相信緣分的,抑或如教授般肯定感性價值的人們,便會感到迷惘──我其實很清楚,所謂理性的選擇,不過是懶了累了失望了之後的結果,並譏嘲地稱之為「社會化」。然我能自外於社會化的漩渦嗎?時至今日,我仍未拾回那支筆。

  把感性與理性之爭轉至動保議題上,難道我們不能單純因喜愛及同情動物而保護嗎?這些情緒難道不是吾人與動物間最初的正向連結?若動保必須出於理性的動機,這個動機又應該是什麼?因為該種動物對人類社會有幫助?我們應當避免過於激進的行為,因那極有可能招來厭惡動物者的報復而犧牲更多的生命,但為了「愛」而主張「不愛」似乎是有些本末倒置了。再來是對文學作品化人手法的恐懼,我反而認為強調理性,近乎科普或哲學描述的文藝作品說教意味遠大於感性者,因作品僅為某種思想的包裝而缺乏藝術應有的美感本質,須知文學作品並不負有理性的義務,其本身即為作家感性的產物,透過想像及情感投射使讀者看見動物的各種面向,是,它有可能造成刻板印象,是,它有可能造成錯誤認知,然而它有免責權。對於我這種曾懼怕動物的人來說,動保的起點即是喚醒人們對動物的美好經驗,而感性的藝術作品於此顯然功不可沒。

  最後,我對能選到一堂充滿感動的課感到幸運,還有教授在我眼中很優雅,而且只要拿掉眼鏡就很有少女的情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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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mory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